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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代学校统一管理国有资产,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负责拟订并贯彻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决策。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决策等。
全面贯彻“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思想理念,一切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齐心协力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服务教学工作三优先:优先保证教学工作对物资设备的需求;优先解决各教学单位的困难和问题;优先解决师生的需求和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