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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关于印发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5-12-01 11:36:30 【编辑人:zc】


川外院〔2003〕154号

各单位:

现将《四川外语学院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对我校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配置、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残值处理进行科学有效管理,满足教学和各单位对仪器设备的工作要求,避免仪器设备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职责

1.学校成立的验收小组负责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学校二级单位设置的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承担办理本单位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资产登记、标识、帐卡保管、运行管理、报修、报废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具体保管工作。

3、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负责领导、督促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4.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日元贷款仪器设备报修和报废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设备科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登记、入库和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设备帐、卡、物和仪器设备状态的核对、检查工作。

5.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负责接受学校各二级单位提交日元贷款仪器设备设备报修和报废申请的工作;承担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资产登记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标识和运行管理工作;参与日元贷款仪器设备报废论证和残值处理工作。

6.资产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7.财务处负责建立、记录日元贷款仪器设备账目,负责定期与资产管理处核对日元贷款仪器设备账目。

8.主管校长负责领导、协调、督促全校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工作规程

1.仪器设备的验收: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由验收小组负责组织使用人、相关专家或专门质检机构组织验收。

2.验收合格的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和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员完成资产登记手续和标识工作。

3.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学校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员为各日元贷款仪器设备保管责任人。

4.每年由资产管理处打印日元贷款仪器设备清单与二级单位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单位管理仪器设备的帐、卡、物,并检查设备状态(即:正常使用、待修、闲置、待报废,丢失等)。核对检查结果后,报主管校长,并登记留存。

5.学校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员应督促设备使用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正确操作和清洁、保养等维护工作。

6.设备发生的一般故障由使用单位自行排除,当设备发生较大故障,使用单位不能自行排除时,由本单位设备保管责任人会同使用人填写《四川外语学院设备维修申报表》相应栏目,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送交资产管理处负责联系维修。

7.当日元贷款仪器设备不能适应教学或工作需要时,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填写《四川外语学院设备报废申报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后,递交资产管理处。

8.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根据拟报废日元贷款仪器设备购置日期及该设备所属类型,测算该设备所余残值,并就该设备是否应该报废提出建议,并报资产管理处处长签署意见后,呈主管校长审批。

9.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调拨处理,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

10.日元贷款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执行。

主题词日元贷款仪器设备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学院党政领导

四川外语学院办公室 2003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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