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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 2015-12-01 11:36:29 【编辑人:zc】


四川外语学院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渝教财〔2008〕32号、渝财采购〔2008〕47号及川外办〔2009〕13号文件指示精神,资产管理处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定点供应商联系方式及协议产品目录

下载地址:Type.asp?TypeID=23

四川外语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办事指南----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名录及协议产品目录(以下简称< 目录>)

注:(此目录由采购管理科根据采购活动过程中设备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修改更新)

1.定点供应商名录可根据其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而增减,但在增减前,原则上不允许在名录以外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2.协议办公用品目录可逐步修改添加,以适应各部门使用需求,但在修改添加以前,原则上不允许采购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程序:(总量原则上要求达到部门年度办公用品经费的80%)

1.申购:(每年七月一日前)

使用部门根据自己的办公用品经费预算以及《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名录及协议产品目录》,以《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申请单》的方式向学校进行申购。申请单发到(wz@sisu.edu.cn),经设备科审核并报经学校同意后,以采购通知单的形式回复使用部门获准数量,并发采购管理科统一采购。

2.领取:(新学年开学第一周)

采购科在开学第一周安排送货,货物送抵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自行验收,定点供应商协办出入库手续,同时,设备科、采购科将组织人员上门监督。

3.结算:(每年十月份)

集中供货活动结束后,定点供货商携供货发票和使用部门签字的入库单到设备科进行核对,均无异议后,交采购科办理支付手续。

三、办公用品临时采购程序:(总量原则上不能超过部门年度办公用品经费的20%)

(一)限额内、目录内产品采购程序(使用部门采购《目录》内且总额在800(不含)元以下的。)

A、使用部门办公用品采购经办人根据< 目录>的价格,确定当次采购清单,报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后,可自行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联系送货。

B、定点供应商根据使用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送货。使用部门自行验收。定点供应商协办出入库手续,入库单由供应商暂时保管。

C、结算时,定点供货商携供货发票和入库单到设备科进行核对,均无异议后,交采购科办理支付手续。

(二)限额外或目录以外产品采购程序(单次采购金额超过800(含)元,或采购产品在《目录》以外的。)

A.使用部门将《限额外或目录以外办公用品产品申购清单》报经部门领导同意采购后交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进行申报。

B.设备科向采购科发出采购单通知单(含申购清单),由采购管理科询价采购后,联系送货到设备科。

C.使用部门办公用品采购经办人到设备科进行验收并办理出入库手续后方能领用。

D.采购管理负责定期办理支付手续。

附件:

1.《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名录及协议产品目录》

2.《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申请单》

3.《限额外或定点目录以外办公用品申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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